城市人才政策观察 | 支持企业自主引才,中西部地区还要再加把劲
中国“人才友好型城市”发展指数课题组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钱明辉、应芷安、潘菲
界面新闻/界面智库:崔宇、毛盾、王玉
2024年5月,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界面新闻/界面智库等联合启动了“中国人才友好型城市发展指数”研究,旨在科学评估不同区域“人才友好型城市”的建设水平,发现各地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过程中的“痛点”和“堵点”,为各地人才政策制定提供兼具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参考。课题组撰写的《长江经济带“人才友好型城市”指数研究报告》,已于11月9日在南京举办的“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论坛”上发布。
课题组基于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真心爱才、悉心育才、倾心引才、精心用才”的政策精神,并结合相关理论研究,从政策广度、政策力度和政策效果等维度全面综合地构建了“人才友好型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爱才友好度”“育才友好度”“引才友好度”“用才友好度”和“宜才友好度”等5个一级指标,以及32个二级指标。
为了进一步探究长江经济带110个城市的“引才友好度”,课题组对“自主引才支持度”二级指标进行了细致的评估(得分在0-1分之间)。自主引才支持度主要是考察城市人才政策中是否有针对企业开展引才工作的补贴支持以及是否授权企业自主认定人才等。
研究发现,有近30%的长江经济带城市没有出台针对企业自主引才的相关政策,既没有授权企业自主认定人才,也没有针对企业开展引才工作的补贴支持。自主引才支持度较高的城市主要集中在长江经济带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表现落后。
第一,自主引才支持度呈现显著的区域差异,东部地区表现积极,中西部地区表现较差。18%的长江经济带城市既授权企业自主认定人才,又针对企业开展引才工作进行补贴支持,且几乎都位于东部地区;52.7%的城市至少出台了一项自主引才相关政策;近30%的城市没有出台任何自主引才的相关政策,大部分都为中西部地区城市。这意味着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可能在财政资源、产业基础等方面相对薄弱,导致地方政府在自主引才政策上的力度相对不足。
第二,30%左右的长江经济带城市没有针对企业开展引才工作的补贴支持。补贴政策有助于减轻企业在人才引进过程中的经济负担,使企业在引才过程中更具成本效益。从地理区域看,长江经济带东部地区有96%的城市其人才政策中覆盖关于企业开展引才工作的补贴支持政策;其次是中部地区,有73.1%的城市覆盖了相关政策,而西部地区城市的覆盖率只有42.4%。从城市规模看,在针对企业开展引才工作的补贴支持方面,中小城市的覆盖率最高,达到70.1%,大城市和特大超大城市的覆盖率分别为69.2%和57.1%,中西部地区的部分省会城市在自主引才补贴方面仍待加强。
第三,80%的城市没有出台关于授权企业自主认定人才的政策。通过赋予企业自主认定人才的权限,企业能够依据自身独特的发展需求以及所处行业的特点,灵活地设定所需人才的评价标准和范围,进而实现人才的精准引进与高效使用。此外,企业自主认定人才具有更强的实绩导向性,能够将用人单位内部的绩效考评体系、薪酬水平以及实绩贡献等关键指标有机结合,从而对人才展开更为科学、全面且合理的评价。从地理区域看,长江经济带东部地区有80%的城市其人才政策中覆盖了关于授权企业自主认定人才的政策;中西部地区仅有不到3%的城市出台了相关政策。从城市规模看,有57.1%的特大超大城市有授予企业自主认定人才的相关政策,而大城市、中小城市的覆盖率分别仅为34.6%和11.7%。
总体来看,长江经济带东部地区的城市在自主引才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以苏州为例,苏州支持高技能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且实施技能等级评价的规模以上企业自主开展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这不仅有助于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和特点精准选拔人才,还能够让人才在企业内部的评价体系下实现快速成长,进一步激发企业人才的潜力。建议中西部地区拓宽企业的自主权限,支持企业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市场需求和人才现状,灵活制定引才计划,推动形成人才与企业的共赢局面。